记者10日从十堰市人事局获悉,市直学校现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197名。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20名,东风分局学校招聘70名,市职业技术(集团)学校招聘7名。报名时间为7月24日至25日 (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此次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和直接到全国重点高等院校选招两种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直接到全国重点高等院校选招优秀本科以上毕业生133名。
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的标准,即文科二级甲等以上、理科二级乙等以上;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一级及以上合格证书。应聘中学教师、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必须第一学历为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应聘小学教师、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师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必须具备正确、规范、流畅的手语交流能力。
经资格审查后,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8月6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面试时间为8月13日至15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不参加体检而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核工作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集中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对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认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名单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事局下达录用通知,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咨询电话:市人事局调配科0719—8652156,市教育局人事科0719—8489515,市教育局东风分局0719—8222621。报考具体要求、招聘名额及岗位可登陆十堰教育信息网查询。 |